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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武店镇矿山执法大队院内一批风景树木出售(三次)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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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10-15
相关地区
安徽省
关联企业
凤阳县武店镇人民政府
滁州市宏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定于 202 6 年 10 月 27 日 10 时至 202 6 年 10 月 28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 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淘宝网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产网络竞价专题平台(网址: https://zc-paimai.taobao.com/zc/zc_item.htm?spm=0.0.0.0.GXb3fD&user_id=3202933912)对 凤阳县武店镇矿山执法大队院内一批风景树木出售 (三次) 进行公开 网络竞价 ,现公告如下:
注: 202 6 年 10 月 27 日 10时至202 6 年 10 月 28 日 1 0 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出售标的物: 凤阳县武店镇矿山执法大队院内一批风景树木出售 (三次) 。
二、重大事项披露:
1 、 本次 竞价 无保留价,一人报名出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 竞价 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委托 人 签订《销售合同》并付清 树木 成交总价款,否则不予退还 竞买 保证金,并按竞买成交金额的 10%收取违约金,并有权单方终止《销售合同》另行销售。
3、 本次出售标的以竞买人现场踏勘为准,竞买人竞得标的后进行树木迁移工作。迁移时间:标的物交付之日后,竞得人须在 2 0 日内自行完成树木迁移。
4 、 竞得人 在施工时应注意施工安全,并设置警戒线,在清理场地和运输林木等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人身、车辆等一切安全事故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不承担任何安全事故责任。
5、 标的物以现状移交,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范围、数量、规格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竞价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1号标的物:凤阳县武店镇矿山执法大队院内一批风景树木出售 (三 次) ,树木为风景树(包含桂花、紫薇、 朴树 ),约 183 株,整体 出售 。起拍价: 12.816 万元,竞买保证金: 壹万 元整( 10000 元),加价幅度: 1000元或整倍数。
四、竞买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a) 竞买人应于 竞价 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 竞买 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 竞价成交后,竞拍成功者的竞买保证金在付清全额成交价款和竞价佣金并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后退还。 竞价未成交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 竞价 后即时解冻原路退回 。
b) 本标的物买受人原冻结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入 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指定账户, 竞价 成交价款在 20 2 6 年 11 月 4 日 16 时 00 分前缴入凤阳县 武店镇人民政府 指定账户 ( 户名: 凤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 账号: 34001737508053001341 。 转账时备注 :( 凤阳县武店镇矿山执法大队院内一批风景树木出售 成交价 款 ” 。 )
c)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五、竞买人应具备条件: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 ,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 6 年 10 月 26 日 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滁州市宏程 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或委托方联系。
七、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当标的物的竞拍时间只剩最后 5 分钟时, 5 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 5 分钟。
八、特别提醒:
a)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 凤阳县 武店镇人民政府 以及滁州市宏程 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注意投资风险,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b) 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c)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d) 标的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e)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 0550- 3025617 、 13905505654陈经理
出让单位: 凤阳县 武店镇人民政府 张涛 18755160260
委托单位:凤阳县 武店镇人民政府
拍卖公司:滁州市宏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 2 6 年 10 月 14 日
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产网络竞价专题平台(网址: https://zc-paimai.taobao.com/zc/zc_item.htm?spm=0.0.0.0.GXb3fD&user_id=3202933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