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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登塘镇黄潭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采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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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10-13
相关地区
广东省
关联企业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采矿权网上公开 挂牌 出让公告
潮公易网【矿】 (202 6 ) 01 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 < 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 等规定,经潮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受潮州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交易方式出让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登塘镇黄潭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采矿权 一宗 , 本次出让不设底价,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网上 挂牌 出让采矿权矿区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采矿权名称
采矿权
出让年限
开采矿种
起始价
(万元)
增价幅度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登塘镇黄潭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采矿权
16 年9个月
饰面用花岗岩
13300
500
2660
地理位置: 矿区位于潮州市潮安区黄潭矿区位于潮州市城区 285º 方位、平距约 30km处,矿区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 116º25′27″;北纬 23º43′49″。行政上隶属潮安区登塘镇管辖,矿区面积为0.1336km 2 。矿区有约 2.5km的水泥公路与省道S233线连接,往南约25km到达潮州市区,交通条件较为便利。
矿区面积: 0. 1336 km 2
勘查工作程度: 详查
开采标高 : +463.29m~+263.0m(1985国家高程基准)
拟出让年限: 1 6 年 9个月
生产规模: 10 万立方米 /年
起始价: 13300 万元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该矿山设计为露天开采,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实现 “节约集约、规模开发、综合利用、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及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
资源储量: 截止 2023年 12 月 15 日,拟设矿区范围内保有饰面用花岗岩矿资源量 754.74万m 3 ,荒料量 177.90万m 3 。其中,控制资源量 434.94万m 3 ,荒料量 102.52万m 3 ;推断的资源量 319.80万m 3 ,荒料量 75.38万m 3 。保有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量 98.42万m 3 ,其中,控制资源量 95.12万m 3 ,推断的资源量 3.30万m 3 。
可综合利用资源为: 第四系残坡积剥离层 21.16万m 3 ;全风化花岗岩 61.15万m 3 (产砂率 49.50%,产砂量30.27万m 3 );半风化花岗岩(回填石) 22.77万m 3 ;夹石 6.31万m 3 。
矿山生态修复要求: 竞得人在开采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要求,依法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
二、采矿权出让有效年限:
有效期限 1 6 年 9个月,生产规模为 10 万立方米 /年。采矿权有效期以市自然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准。
三、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采矿权申请条件或者受让条件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 ,如竞得后才发现的,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自动抵作违约金,相应采矿权挂牌出让不成交:
1.近三年以来,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各级自然资源(矿产)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名单的矿业权人,在广东省内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矿业权出让活动中未按要求签订或履行《成交确认书》《 采矿权 出让合同》的;
2.不按挂牌公告规定提供有关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事实的;
3.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4 .构成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或出现违反挂牌出让公告等文件要求或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行为的。
四、特别约定
(一)本次出让的采矿权是在潮州市潮安区黄潭石场有限公司潮安区黄潭石场(原采矿权人)采矿权基础上 扩大矿区范围 而出让,原采矿权人拟转让的机器设备及建(构)筑物、车辆、预付款项等资产的剩余资产价值经专业机构评估为人民币 2744.5519万元 (大写人民币贰仟柒佰肆拾肆万伍仟伍佰壹拾玖元整,详见《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拟进行采矿权出让需要涉及的潮州市潮安区黄潭石场有限公司持有的潮州市潮安区黄潭石场相关资产资产咨询报告》〔深世鹏咨字第 ZKCZ20260423003号〕 ,竞买者参与竞买即视为完全认可剩余资产评估价值。
竞得人需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 15日内向原采矿权人指定账户转入上述全额款项,原采矿权人在收到上述资产评估值的全额款项后15日内退场,若竞得人为原采矿权人则无需支付该笔费用。
(二)因潮州市潮安区黄潭石场有限公司在资源储量估算基准日仍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自资源储量估算基准日: 2023年12月15日至相关证照注销期间开采资源量的价值将由原采矿权人按挂牌出让成交折算价与竞得人结算,由县(区)人民政府承担督促原采矿权人完成原采矿权范围内的生态修复工作义务。
( 三 )挂牌出让采矿权矿区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和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费人民币 169.705 万元 , 由采矿权竞得人承诺自愿承担,并在采矿权挂牌成交后 2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 潮州市财政 局。
五 、 本次采矿权 出让仅限于网上竞价,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潮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 中心 自然资源 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 CA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 竞价 交易活动。
六 、本次网上公开挂牌出让的详细 情况及特别约定 见《采矿权 网上公开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 潮公易网【矿】 (202 6 ) 01 号 )等交易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陆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www.czggzy.com) 查询。竞买申请人可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公开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七 、本次采矿权网上公开挂牌出让申请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20 2 6 年 12 月 4 日 10 时整 (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报价起始时间为 20 2 6 年 11 月 24 日 8时 30分 ,报价截止时间为 20 2 6 年 12 月 8 日 10时整。
八 、 本次 采矿权 网上公开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符合资格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九 、 联系方式(正常工作时间)
交易 中心电话:( 0768) 2393 117 委托方电话: ( 0768) 2267432
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 2 6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