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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2026年拓展业务无人机机巢及巡检运维采购项目

2026-09-18 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浏览 0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2026年拓展业务无人机机巢及巡检运维采购项目 己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2026年拓展业务 无人机机巢及巡检运维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20260917043。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内容:本项目无人机机巢及配套设备、无人机巡检及运维服务等,具体内容及 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6标包划分: 口本项目划分标包 1.7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1家,成交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口不设置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各分项不含税总价,任一分项报价超过对应分项最 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2交付地点:山东省泰安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3供货期: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5质保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6质量或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7预算金额:本项目不含税预算56.10万元,其中设备费27.10万元,服务费29.00 万元,含税预算61.36万元,设备部分税率按照13%测算,服务部分税率按照6%测算,签署 合同时根据供应商填报的税率进行实际计算。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 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 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至少提供一份2023年9月1目至2026年8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页)等证明材料。同类项目业绩是指:无人机机巢供设备销售类 业绩或无人机巡检服务类业绩。 3.4供应商关联关系审查 (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 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 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 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关联关系承诺书。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 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 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 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 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 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山东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 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山东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与其他供应商“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 注:若为制造商响应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制造商资格声明,若为代 理商响应,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响应产品(无人机机巢)的制造商 授权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作否决响应处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 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9月18日00时00分至2026年9月20日24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5.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 获取采购文件: 5.3采购文件费用:不分标段按项目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09时00分。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 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 6.3以保函、保险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如有):若供应商以保函、保险等形式递交 响应保证金,则应在6.1条款载明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原件递交至[/](采 用线上开具的情况除外,如:电子保函/保险) 6.4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 开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6.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的; 6.5.2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6.5.3未按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信息发布:634256816@qq.com 客 服QQ:634256816 1204481167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11号 邮编:10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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