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施工)芦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XJCY2026‑372QC)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施工)芦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11.18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计采购一批芦苇,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施工)芦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施工)芦苇采购)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 供应商应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3)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7日10时00分到2026年09月11日20时00分
本次磋商文件的售价为3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7日16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7日16时30分
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二、预算价(万元):411.18
三、最高限制单价(元/吨):1400
四、供货期成交供应商自合同生效起连续装车运输,完成全部芦苇拉运工作,最终供货完成期限最迟不晚于2026年9月30日,到期未完成视为供货逾期。
五、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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