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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净空保护排查及监控招标公告

2026-09-08 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浏览 0
机场净空保护排查及监控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机场净空保护排查及监控项目 项目编号: 26-JKBSAL-F9003   最高限价: 10万元   服务内容: 障碍物排查及监控服务,排查自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工,监控服务周期一年   付款方式: 排查完毕后支付合同价款的80%,剩余20%根据一年监控周期按季度支付   技术标准: 按国家、省、市、区相关技术标准执行   乙级测绘资质证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履行合同所需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   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或成立3年以上非外资企业   无关联关系限制   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   投标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4日09:40   开标时间: 2026年09月14日09:40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快捷简易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机场净空保护排查及监控项目 二、项目编号:20 三、项目概况: 1.项目最高限价:10万元;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 2.技术要求为: (1)供应商在排查过程中应与我部充分沟通,严格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测量排查,并做好排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2)本项目严禁转包、违规分包,全程接收甲方现场核查与成果抽检,所有数据终身可溯源、可复核。 (3)建立应急响应机制,突发临时障碍物核查任务可快速响应、现场处置。 (4)项目服务周期内,全程提供技术答疑、数据复核、成果修正服务,针对甲方核查意见,免费完成成果优化整改。 (5)付款方式:净空保护区内障碍物排查完毕后支付合同价款的80%,剩余20%根据一年监控周期按季度支付。 (6)交货时间:障碍物排查自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工。监控服务周期一年。若供应商未按时交货,应向我方支付违约金,按合同金额0.1%/天执行。 (7)技术标准:按国家、省、市、区有关文件规定(参考如下表) 城市测量规范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房产测量规范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 机场净空规定 国发〔2001〕29号 报价单位需具备乙级测绘资质证书 3.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资料: 1.1报价文件格式全部内容,并按格式要求加盖公章和签字,报价文件的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1份,要求正本使用盖章原件; 1.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适用非法人代表签署的报价文件); 1.4.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材料(个人所得税除外),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查询记录截图; 1.7.报价单位需具备乙级测绘资质证书。 4.签字、盖章、装订要求。 1.1.报价文件应胶装成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并加盖单位的公章,并在封面及骑缝处盖章。 1.2.报价文件装订后需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外包装显眼处注明“机场净空保护排查及监控项目”字样; 1.3.采购人将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提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拥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及固定经营场地;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3年经营活动中无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执照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2026年09月08日至2026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日历日)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  信息发布:634256816@qq.com 客 服QQ:634256816 1204481167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11号 邮编:10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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