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卫洛乳业有限公司乳品加工分公司叉车、堆高车、全自动升降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FZZB-2026-065)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
一、招标条件
本商洛卫洛乳业有限公司乳品加工分公司叉车、堆高车、全自动升降机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2万元,招标人为商洛卫洛乳业有限公司乳品加工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需求:采购2吨锂电平衡重式叉车2辆、1.6吨座驾式前移式叉车2辆、15吨电动堆高车1辆、全自动升降机1台;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质保期:整车质保1年,锂电池组质保6年;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商洛卫洛乳业有限公司乳品加工分公司叉车、堆高车、全自动升降机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商洛卫洛乳业有限公司乳品加工分公司叉车、堆高车、全自动升降机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授权代表参加投标全过程,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收款收据)。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1日08时00分到2026年09月05日17时00分复印件,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1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1日14时30分开标。
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许工
电话:13051951971
邮 箱:zhaobiao0325@163.com
信息发布:634256816@qq.com 客 服QQ:634256816 1204481167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11号 邮编:10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