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高阳)风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中船风电保定高阳15万千瓦保障性风电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SSC-02-264110-002、CSCMC-26144-1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船风电保定高阳15万千瓦保障性风电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已获得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船(高阳)风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
2.2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容量为150MW,安装24台H220-6250风电机组,轮毂高度为23台160m、1台200m,采用一机一变的形式,每座箱变布置于风机塔架旁,35kV集电线路敷设采用地埋方式。风电场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配套设置22.5MW/45MWh储能装置,电压等级均为220/35kV,通过35kV集电线路汇集至风电场升压站低压侧。本项目设置1台180MVA主变。经升压后以1回220kV出线接入高阳220kV变电站220kV侧备用间隔,新建线路长度约3.6km。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4服务期限:本项目开工前准备阶段至保修期结束。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复印件)。
3.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2项已完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新能源项目(光伏、风电或光热)施工工程(EPC总承包或PC总承包或建安施工工程)监理服务业绩或具有1项已完风光储一体化施工工程(EPC总承包或PC总承包或建安施工工程)监理服务业绩。
3.4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资格注册证书;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新能源建设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附合同业绩复印件或本单位职务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供在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业绩证明材料为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需能够体现业绩主要内容、签订时间、总监姓名等关键信息。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代理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_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8月18日17时00分00秒至2026年_8月25日16时00分00秒。
4.2标书费:600元/份。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8日_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许静然
电话:13051951971
邮 箱:zhaobiao032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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