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光明行公益救助行动”·爱眼光明行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慈善光明行公益救助行动”·爱眼光明行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38。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38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慈善光明行公益救助行动”-爱眼光明行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慈善光明行公益救助行动”爱眼光明行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分公司响应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
3.纳税要求:缴税所属时间在2026年1月至磋商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纳税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社保要求:缴费所属时间在2026年1月至磋商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未满三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诊疗科目必须明确包含“眼科”
9.其他要求
(1)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情况承诺书。
(2)提供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3)提供前一年度慈善医疗廉洁自律情况书;
(4)供应商对所提交的证照、人员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1.资格审查方法: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20日17时00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4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4日14时30分
1项目名称:“慈善光明行公益救助行动”-爱眼光明行服务;
2补助金额:138万(此费用为3年全部费用);
3服务内容:慈善光明行公益救助行动服务(包括昭通市三类群体的白内障手术,翼状胬肉手术,筛查建档,近视儿童公益配镜)等服务;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4服务期限:三年。(暂定服务开始时间2026年9月1日,服务结束时间2029年8月31日);
5服务地点:昭通市;
6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经 理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 箱:cg100143@163.com
信息发布:634256816@qq.com 客 服QQ:634256816 1204481167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11号 邮编:10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