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郭屯煤矿巨厚黏土层立井井筒冻结法施工关键技术研究服务谈判公告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
本项目是依托企业承建的郭屯煤矿南翼回风立井开展的课题研究。郭屯煤矿地处井田位于巨野煤田中北部,南翼回风立井井筒掘砌期间所穿越的黏土层巨厚,最大黏土层厚度近40m,为国内罕见,常规冻结法施工易出现冻结壁失稳、井壁破损和掘进效率低等问题,为确保施工安全、顺利施工和为后续同类工程施工积累经验,开展本项目研究。
A.巨厚黏土层冻结温度场分析预测和冻结壁安全性评价研究;
B.巨厚黏土层冻结井筒内、外壁高强高性能混凝土配制研究;
C.巨厚黏土层冻结井筒内、外壁受力变形监测及安全性评价研究;
D.技术成果考核:完整的报告5份;发明专利3项,核心论文5篇,企业工法1项。
1.2实施地点:项目实施地点为临沂矿业集团菏泽煤电有限公司郭屯煤矿;
1.3计划工期/服务期限:项目自成交公告开始,至2027年12月31日止,完成项目研发报告及各项成果申报,并于后续跟踪,两年内各项成果落实落地。
1.4最高限价:45万元(含税,税率6%)(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投标资格作废);
1.5结算付款方式:2027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研究,项目报告通过双方选定专家的评审,完成相关专利、论文及工法申报,按合同金额开票挂账,付款不超过挂账金额90%,剩余10%待项目结束后2年内提交各项成果授权资料后支付。
1.6质量/服务标准:
一、预期目标。关键技术突破:建立巨厚黏土层深井冻结壁稳定性安全评价方法、研发冻结井壁受力变形智能监测预警系统等2项核心技术,填补行业空白,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
施工效果提升:巨厚黏土层段日均有效掘进进尺提高15%以上;穿越巨厚黏土层的关键施工工期缩短20天以上;冻结壁变形量控制在50mm以内;实现施工全过程零安全事故。
经济效益改善:节省工程成本50万元以上,材料损耗率降低≥15%。
二、成果产出要求。完整的研究报告5份,授权发明专利3项,发表核心学术论文5篇,编制企业工法1项,通过第三方科技成果鉴定(评价),达到国内领先技术水平,取得鉴定证书,配合委托方申报奖项,编制相关材料。
三、技术要求。执行标准:严格遵循《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规范》(GB 50511-2010)、《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13-1990)、《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标准地质适配要求:技术方案需充分适配巨厚黏土层“半固结、低含水、大膨胀”的物理力学特性。
安全技术要求:冻结温度场预测精准合理;混凝土配比满足安全承载要求;建立完善的安全预警机制。
设备技术要求:智能监测设备具备高精度、高稳定性,数据采集频率≤1次/小时,预警响应时间≤5分钟。
四、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各项研究内容达到合同约定指标,技术资料齐全、准确、数据真实有效。验收方式:专家评审及第三方鉴定。交付成果:纸质版5份,pdf版、PPT汇报材料及可修改电子版各一份。技术水平考核:鉴定结论为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
五、关键质量保障条款
合同到期后不具备验收条件或验收不合格的,经甲方书面同意可给予宽限期;宽限期满后仍不合格的,视为不履行合同。项目负责人随意变动造成项目推进滞后时,一次扣罚开发金额1万元。费用为包干费用,包含项目研究开发及成果申报、评审验收的全部费用。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均为山东华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完成人至少两人为甲方人员。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2资质要求:科研实力方面,在矿建、井巷工程方面具备一定的科研实力,具有与矿建、井巷相关的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不少于1个。研发场所和设施方面,具备井筒冻结施工的数值模拟经验及监测数据分析能力;具备与项目研究相关的文献资料、技术标准等资源储备。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表,研发场所需在其他资料内提供单位平面图或现场照片。
2.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为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从事矿井建设及相关领域技术研发的时间不少于5年,需提供相关经历证明材料。项目研发相关的专业人员配置齐全合理,需提供主要人员简历表和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及表中所列各项人员证书扫描件。
2.4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至今的类似项目合同扫描原件及合同对应发票。
2.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提醒:谈判保证金打款只接受公对公户打款,不接受个人打款。
3.采购文件的获取,请于2026年8月6日起至2026年8月1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
信息发布:634256816@qq.com 客 服QQ:634256816 1204481167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11号 邮编:10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