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美术馆网络专线租赁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西藏美术馆网络专线租赁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00万元。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网络专线租赁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西藏美术馆网络专线租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西藏美术馆网络专线租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2.4 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2.5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有效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0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12日18时30分
获取方式时间 2026年 08 月 06日至2026年 08 月 12日,每天上午 09:0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拉萨市;
方式:现场获取,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
售价:20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7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拉萨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 月17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拉萨市
项目概况:
西藏美术馆网络专线租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西藏美术馆网络专线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竟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 万元
最高限价:10.00 万元
采购需求:网络专线租赁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6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4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2.5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有效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 08月 06日至2026年 08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拉萨市
方式现场获取,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
售价:200.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拉萨市
时间:2026年08月1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拉萨市
六、其他补充事宜
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2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经 理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 箱:cg100143@163.com
信息发布:634256816@qq.com 客 服QQ:634256816 1204481167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11号 邮编:10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