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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关于项目招标)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8-05 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浏览 0
(2026关于项目招标)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DGGCJC2026072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9.834618万元,招标人为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内《中小企业声明函》样本),不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未提供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中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6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7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的网站截图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9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06日00时00分到2026年08月12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6年08月06日至2026年08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购买磋商文件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7日15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7日15时30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GGCJC20260724 项目名称: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8346.18元 最高限价:398346.18元 序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 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 398346.18 398346.18 是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5.2 资金来源:自筹 5.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4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标准。项目完工后,需提供3个月试运营,试运行要由中标方负责,处理后污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 - 2005、DB41/2555 - 2023)中传染病和结核病医疗机构执行的一级标准,排放量达到200m³/天。若出现超标排放情况视为工程不合格,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医院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偿相应损失。 5.5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 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内《中小企业声明函》样本),不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未提供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中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6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7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的网站截图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9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6年08月06日至2026年08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购买磋商文件。 各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法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以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资料。 备注:供应商应按以上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以上所有材料均须出示有效原件,所有原件、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封皮上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供应商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一经核实出具虚假证明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 信息发布:634256816@qq.com 客 服QQ:634256816 1204481167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11号 邮编:10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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