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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连山区非煤矿山综合整治“一矿一策”实施方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8-05 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连山分局采购单位浏览 0
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网站服务热线:400-810-1996   |   网站服务投诉:010-63819289 首页 政采法规 购买服务 监督检查 信息公告 国际专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竞争性磋商公告 编制连山区非煤矿山综合整治“一矿一策”实施方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8月04日 15:3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辽宁分网 【打印】 【显示公告正文】【显示公告概要】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编制连山区非煤矿山综合整治“一矿一策”实施方案项目品目采购单位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连山分局行政区域葫芦岛市公告时间2026年08月04日 15:3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8月04日至2026年08月11日每日上午:17: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8月19日 09: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预算金额¥85.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金 项目联系电话15940530234 采购单位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连山分局采购单位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19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29-2659815代理机构名称辽宁金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11号金融中心A座24层05单元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940530234 附件:附件1编制连山区非煤矿山综合整治“一矿一策”实施方案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公告信息   编制连山区非煤矿山综合整治“一矿一策”实施方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金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8-04    项目概况 编制连山区非煤矿山综合整治“一矿一策”实施方案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400-01589 项目名称:编制连山区非煤矿山综合整治“一矿一策”实施方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50000.00 最高限价(元):85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连山区非煤矿山综合整治“一矿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需满足《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确定企业规模。(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并且同时具备测绘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04日17时00分至2026年08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获取采购文件后,投标供应商须登录“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交易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提交审核。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备份投标文件邮箱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带密码的备份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liaoningjinyue@163.com),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4、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连山分局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19号 联系方式:0429-2659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11号金融中心A座24层05单元 联系方式:15940530234 邮箱地址:liaoningjinyue@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北站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金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450008000016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金 电  话:15940530234 附件:   附件下载:编制连山区非煤矿山综合整治“一矿一策”实施方案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相关公告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网站标识码:bm14000002  |  京ICP备19054529号-1  |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68号 © 1999-2026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版权所有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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