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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郊煤矿2026年斜巷提升连接装置安全检验项目城郊煤矿斜巷提升连接装置安全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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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03
相关地区
河南省
关联企业
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
[直接采购]城郊煤矿2026年斜巷提升连接装置安全检验项目城郊煤矿斜巷提升连接装置安全检验项目
项目标段编号:HNEC-ZLCJ260188001F001
标段编号:
采购人: 保证金:
代理机构: 工本费: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是否可对部分物资报价: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人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电话:
监督部门: 监督电话:
信息提供日期:2026-08-03
城郊煤矿斜巷提升连接装置安全检验项目
直接采购公告
城郊煤矿斜巷提升连接装置安全检验项目,经过连续多次公开询比价采购有效响应供应商只有一家,故由公开询比价转为直接采购,经城郊煤矿招标领导小组批准,现邀请河南省煤科院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直接采购。
一、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五十二条的要求,煤矿定期对斜巷提升连接装置进行安全检验,需具有斜巷提升连接装置检验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检验明细及数量如下:
序号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连接插销
Φ40
件
600
2
连接插销
Φ45
件
400
3
连接插销
Φ50
件
400
4
连接插销
Φ65
件
12
5
三环链
Φ30
件
300
6
三环链
Φ32
件
100
7
三环链
Φ34
件
60
8
卸扣
5t
件
80
9
卸扣
9.5t
件
100
10
卸扣
10t
件
100
11
钢丝绳用重型套环
Φ12.5
件
40
12
钢丝绳用重型套环
Φ15.5
件
40
13
钢丝绳用重型套环
Φ18.5
件
40
14
钢丝绳用重型套环
Φ21.5
件
40
15
钢丝绳用重型套环
Φ26
件
60
16
钢丝绳用重型套环
Φ28
件
20
17
矿用窄轨车辆硬连接装置
ZCYZ-140/800
套
6
2、项目技术方案
(1)检验单位应如实记录检验情况,出具检验报告,并在检验报告上签字盖章。检测单位对出具的检验报告负全部责任,并将检验报告送至城郊煤矿指定地点。
(2)检测单位针对检验报告及检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需及时解决或答复,如检验报告不符合省或其他检查单位的要求,需重新免费出具报告。
(3)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中样品编号应与矿方实际使用的编号保持一致或编号对应矿方实际使用的编号。
(4)因检验不合格或报告出现问题等造成的损失,城郊煤矿有权向检测单位提出相应的赔偿。
(5)检验单位对检验报告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3、项目地点:
被检物品由检测单位拉运至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运费由检测单位支出。
4、材料供应:
被检物品为城郊煤矿,检测检验设备、工具由检测单位负责,被检物品检测完毕由检测单位免费运至城郊煤矿指定地点。
5、技术标准:
(1)AQ 1112-2014《煤矿在用窄轨车辆连接链检验规范》、AQ 1113-2014《煤矿在用窄轨车辆连接插销检验规范》
(2)MT/T 244.1-2020《煤矿窄轨车辆连接件 连接链》、MT/T 244.2-2020《煤矿窄轨车辆连接件 连接插销》
(3)GB/T 25854-2010《一般起重用D形和弓形锻造卸扣》、GB/T 228.1-2021《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4)《煤矿安全规程》2025年版
(5)KA58-2026《矿山安全专业服务机构基本能力和执业准则》
6、验收标准:
检验单位须认真履行检验职责,应如实记录检验情况,出具检验报告,并在检验报告上签字盖章,并对检验报告负责,并将检验报告送至城郊煤矿指定地点。
二、对响应单位的资质等级要求
1、响应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响应单位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资质认定部门(如河南省为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为山东省能源局等)批准的煤矿行业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具体业务范围必须包括斜巷提升连接装置的检验检测),并通过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资质核验。
3、响应单位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1项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加盖公章的合同扫描件为准)。
4、响应单位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响应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查询截图或报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接,需提供非联合体说明。
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未提出异议并正常参加该项目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响应单位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报价方案
1、项目响应单位应整体报总价。
2、运费由响应单位负责,矿方不提供对方工作人员食宿。
四、工期要求及违约责任
1、合同有效期一年。
2、每次在检测物品到达检测单位7天内出具检测检验报告,由于检测单位自身原因,延误了检验报告的交付时间,每逾期一天扣除合同款的1%作为违约金,以此类推。
3、履约期间任意时段发现检测机构违反 KA58 现行执业管控要求(原始记录缺失、数据造假、样品管理混乱、档案泄密等),单次扣除合同总价 5% 违约金,累计出现 2 次及以上同类违规,矿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追责赔偿。
五、其他要求
1、响应单位需符合《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0号)和《矿山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矿安〔2022〕81号)的通知相关规定。
2、检验检测单位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负全部责任。
3、检验检测单位针对检验检测报告及检验检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需及时解决或答复,如检验检测报告不符合省或其他检查单位的要求,需重新免费出具报告。
4、因检验检测不合格或报告出现问题等造成的损失,城郊煤矿有权向检测单位提出相应的赔偿。
5、检测单位应出具2份纸质版检测报告,并将电子版(PDF格式)检测报告发送给矿方指定人员。
6、响应单位需承诺严格遵守KA58-2026中已生效的执业管控、原始记录、报告编制、样品流转、档案保密、禁止数据造假等全部管理要求;针对标准中2027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机构、人员基本能力条款,响应单位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体系整改,2027年起全面达标,矿方将按过渡期节点核查整改情况。2026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全部KA58机构、人员能力整改并通过矿方核查的,扣除合同总价20%违约金;2027年1月1日起仍无法满足KA58基本能力硬性要求的,矿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已产生检测服务费用不予结算,同时响应单位需承担矿方另行选聘第三方检测机构产生的差价、停工、迎检等全部损失。
六、付款要求
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完成经矿方验收合格后,可开具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矿方按资金计划分期付款。
七、谈判响应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10日9时00分止;
2、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3、谈判地点:城郊煤矿正龙楼二楼会议室(暂定);
4、响应回执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原云商平台发出。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纪检监察科
监督电话:03705195139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城郊煤矿企管科
联系人及电话:曹英杰 03705195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