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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师双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EPC招标公告

2026-07-31 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浏览 0
第五师双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EPC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本项目为第五师双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为 E6605004002260333,已由第五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师  2. 建设地点:双河经济技术开发区  3. 工程规模:新建室内水解酸化池2座,容积5505立方米;生化池2座,容积4504立方米;事故池1座,容积5563立方米;调节池1座,容积5765立方米;深度处理车间1座,建设面积462平方米;改造综合管线1200米,道路400米,将原有生化池由CASS工艺改为A2O工艺,增加保温措施1640平方米;购置安装自控设施1套,配套相应设施。  4.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标段编号为 E6605004002260333001001,工程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为交钥匙工程。  5. 工期:365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 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主要负责人要求: - 项目总负责人需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 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市政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 施工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经理;  3. 投标人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4.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设计单位为牵头方;  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不得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情况,且不得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公正性。  四、时间节点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6年07月30日 10时00分至2026年08月05日 20时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9日 12时00分 -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9日 12时00分 - 开标地点:兵团不见面开标大厅  一、招标条件:   本第五师双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已由 第五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投资〔2026〕93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双河经济技术开发区   3.项目工程规模:新建室内水解酸化池2座,容积5505立方米;生化池2座,容积4504立方米;事故池1座,容积5563立方米;调节池1座,容积5765立方米;深度处理车间1座,建设面积462平方米;改造综合管线1200米,道路400米,将原有生化池由CASS工艺改为A2O工艺,增加保温措施1640平方米;购置安装自控设施1套,配套相应设施。   4.标段工程规模   (1) (请登录)第五师双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EPC),【标段工程规模】:新建室内水解酸化池2座,容积5505立方米;生化池2座,容积4504立方米;事故池1座,容积5563立方米;调节池1座,容积5765立方米;深度处理车间1座,建设面积462平方米;改造综合管线1200米,道路400米,将原有生化池由CASS工艺改为A2O工艺,增加保温措施1640平方米;购置安装自控设施1套,配套相应设施。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请登录) 第五师双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EPC) 新建室内水解酸化池2座,容积5505立方米;生化池2座,容积4504立方米;事故池1座,容积5563立方米;调节池1座,容积5765立方米;深度处理车间1座,建设面积462平方米;改造综合管线1200米,道路400米,将原有生化池由CASS工艺改为A2O工艺,增加保温措施1640平方米;购置安装自控设施1套,配套相应设施。包括但不仅限于第五师双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EPC)的施工图设计(含详细勘察、测绘)、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 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36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1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由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有效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1.2施工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须为投标人单位在册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名册;退休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项目总负责人:①须具备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员工);②需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③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④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交无在建承诺书); 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3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交无在建承诺书); 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附联合体协议书②申请人如实联合体单位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满足各自专业在本项目中的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设计单位为牵头方)。③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7月30日 10时00分至 2026年08月05日 20时00分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  信息发布:634256816@qq.com 客 服QQ:634256816 1204481167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11号 邮编:10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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