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商贸城物流城南侧边坡场地平整及边坡支护工程(设计服务)(国内服务)分散采购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全南县商贸城物流城南侧边坡场地平整及边坡支护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5300.00 元
最高限价:475300.00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采购品目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全购字2026F000217068 全南县商贸城物流城南侧边坡场地平整及边坡支护工程(设计服务) 工程设计服务 1 项 4753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勘察报告、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总服务周期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勘查设计甲级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7月24日 00:00 至 2026年07月31日 23:30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
信息发布:634256816@qq.com 客 服QQ:634256816 1204481167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11号 邮编:10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