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发布:长春市第二热电厂“退城进郊”项目配套热网工程(基站(边缘)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安全监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ZB2026-589)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第二热电厂“退城进郊”项目配套热网工程(基站(边缘)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安全监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475265.50元,招标人为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市第二热电厂“退城进郊”项目配套热网工程(基站(边缘)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安全监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第二热电厂“退城进郊”项目配套热网工程(基站(边缘)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安全监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第二热电厂“退城进郊”项目配套热网工程(基站(边缘)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安全监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两项类似项目业绩;
3.4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职或退休聘用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为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退休须提供人员退休证及聘用证明);
3.5 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是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从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由工程勘察单位担任;
3.7 信誉要求:
(1)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记录期间被禁止采购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天)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7日08时30分到2026年08月3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7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7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长春市第二热电厂“退城进郊”项目配套热网工程(基站(边缘)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安全监测)
招标公司:HTZB2026-58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第二热电厂“退城进郊”项目配套热网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发【2023】6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10-220100-04-01-948274。招标人为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政府专项债、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基站(边缘)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安全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二热电厂“退城进郊”项目配套热网工程(基站(边缘)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安全监测)。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经开区、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德惠市(米沙子镇)。
2.3 项目概况:本工程是在长春市二道区新建通往主要配建热合项目,长输供热管网是连接长春二热电厂新址与二热电站一次供热管网之间0.6级供热管网(管网包含支线管)1座,隔压换热站1座),长输供热管网是保证长春二热电厂供热区域由用户在电厂搬迁后的冬季采暖用热总重工程。
2.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全部工作内业完毕止(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优质服务。
2.6 最高投标限价:1475265.5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两项类似项目业绩;
3.4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职或退休聘用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为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退休须提供人员退休证及聘用证明);
3.5 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是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从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由工程勘察单位担任;
3.7 信誉要求:
(1)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记录期间被禁止采购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天)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8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办理,办理时请提供以下资料(如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提供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在邮件的各件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编号、②联系人、③联系电话④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获取资料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资料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该填写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是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标书为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联合体协议书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8月17日13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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