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年“深圳市对外经济技术联络办公室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深圳市对外经济技术联络办公室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50万元,招标人为深圳市对外经济技术联络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深圳市对外经济技术联络办公室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深圳市对外经济技术联络办公室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深圳市对外经济技术联络办公室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登记的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注册登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投标人未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不允许转包。
(8)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24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文本费人民币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8日09时3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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