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项目关于招标)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所承接的“中国电信甘肃庆阳智能算力中心项目”地基基础工程框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XZB-GSTF-2026-00592)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
一、招标条件
本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所承接的“中国电信甘肃庆阳智能算力中心项目”地基基础工程框架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000 万元,招标人为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所承接的“中国电信甘肃庆阳智能算力中心项目”现需采购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服务商对地基基础、基坑支护进行施工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一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所承接的“中国电信甘肃庆阳智能算力中心项目”地基基础工程框架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所承接的“中国电信甘肃庆阳智能算力中心项目”地基基础工程框架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第七条 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7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7 月 28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以电子邮件形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委托的经办人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和经办人联系姓名和电话发至邮箱),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8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2026 年 08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本招标项目为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所承接的“中国电信甘肃庆阳智能算力中心项目”地基基础工程框架服务项目,(招标编号 TXZB-GSTF-2026-00592),招标人为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集中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所承接的“中国电信甘肃庆阳智能算力中心项目”现需采购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服务商对地基基础、基坑支护进行施工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一年。
1.2 招标内容
主要招标内容:按照本项目要求采购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所承接的“中国电信甘肃庆阳智能算力中心项目”地基基础工程框架服务项目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服务商对地基基础、基坑支护进行施工服务。(详见采购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预估额度(万元,含税 9%) 框架(合同)有效期 备注
1 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所承接的“中国电信甘肃庆阳智能算力中心项目”地基基础工程框架服务项目 2000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1 年。 框架协议+订单
项目规模:本项目 2000 万元人民币(含税 9%)。
1.3 分包(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单价限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清单。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2.1.2 控股管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并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提供。
2.1.3 发票要求: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 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2) 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 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有效资质资质之一:
(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 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 号)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 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 号)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证明材料: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注:如在合同执行阶段资质证书到期或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需要换发新证的,投标人应在相应资质到期前完成证书有效期的续延或按相关政策换领新资质证书,若受其他情况影响致使证书有效期自动延续的,须同时提供资质证书及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相关发文。
2.1.5 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扫描件为准)
2.1.6 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 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
(2) 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 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资格证书、本单位劳动合同(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除外)及 2023 年 12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社会保障部门官网下载的电子版)为准。
2.1.7 联合体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非联合体声明为准)。
2.1.8 分包、转包: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以承诺函为准)
2.1.9 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2023 年 8 月 11 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2021 年 8 月 11 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2021 年 8 月 11 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总部级 D 级供应商、总部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总部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18) 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认定为省级 D 级供应商、省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省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19) 存在《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中规定的 D 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格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20) 供应商为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或中介机构的,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为招标人单位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离职的领导人员(离职前三年内同级曾为管理六级及以上的)经招标程序中发现有此类情形的取消合作资格。
(21)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承诺函及第 (6)(7)(8) 项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等)资格要求:/。
2.5 评价检测:/。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 年 07 月 22 日 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7 月 28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本项目以电子邮件形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委托的经办人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和经办人联系姓名和电话发至邮箱),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3 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收取费用,每套售价叁佰元整(¥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各位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至我公司账户,同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要求如下:
账号说明:本账号为招标代理机构系统虚拟子账号,请投标人高度重视并认真核对,避免出现误付等情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6 年 08 月 11 日上午 09 时 0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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