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苗岭山脉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黔南州)项目土地质量评定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贵州省苗岭山脉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黔南州)项目已由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贵州省苗岭山脉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黔南州)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地方配套财政资金、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工程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本次招标为项目配套土地质量评定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福泉市、惠水县、长顺县、平塘县、罗甸县、三都县、独山县、瓮安县共9个县市境内。
2.2项目概况和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贵州省苗岭山脉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黔南州)项目,属新建生态修复类项目;完成矿山生态修复面积527.28公顷,修复废弃矿山(点)584个,消除地质安全隐患点116个,植被恢复363.76公顷,边坡治理面积 170.7公顷,采坑治理面积428.37公顷,废弃土地复垦利用428.37公顷。
2.3招标范围与服务内容:按照《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验收规范》(TD/T 1092-2024)及相关国家标准要求,完成贵州省苗岭山脉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黔南州)项目的耕地、园地、林草地、建设用地现场土壤取样、检测(具备CMA资质且资质附表中检测能力范围覆盖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土壤检测指标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数据整理分析及土地质量评定报告编制等全部相关工作。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取样、检测、报告编制工作并提交初审成果,配合招标人完成审查备案直至最终验收通过。
2.6合同估算价:180万元。
2.7质量标准:严格符合以下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检测报告须加盖有效的 CMA 章,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合规,顺利通过贵州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及项目整体验收: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T 18507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
GB/T 28407 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
GB 36600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TD/T 1036 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
TD/T 1055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TD/T 1060 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
TD/T 1071园地分等定级规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所有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资质证书或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或具备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附表中检测能力范围须覆盖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土壤检测指标);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土壤学或农业资源与环境或土地资源管理或地质工程或环境科学或生态学或农学等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具有上述专业中级职称证书,且获得上述专业中级职称证书后从事土地质量评定或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或土壤检测或矿山生态修复评价或土壤普查等工作满5年。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3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 2026年7月18日起至2026年7月24日11时59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09时30分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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