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五冶矿山公司卢安夏新矿项目凿井提升机设备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十五冶矿山公司卢安夏新矿项目凿井提升机设备集中采购,招标人为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凿井提升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HWCG00001232)。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卢安夏新矿项目由玛希巴浅部开采、斜坡道及平巷回复、竖井建设等项目组成,是中色卢安夏铜业公司在赞比亚的重点工程,矿山公司将全面承接上述地下开采及竖井工程施工。
卢安夏(Luanshya)矿区位于赞比亚北部铜带省卢安夏市以西10km,矿区及附近有铁路、公路可与首都卢萨卡(Lusaka)及铜带省的其它城市相连。矿区距首都卢萨卡约320km,距第二大城市基特韦市(Kitwe)约49km,距恩多拉市(Ndola)约30km。
卢安夏铜矿自1928年从罗恩盆地开始矿山建设14号竖井,1955年18号竖井投产,1963年28号竖井投产。经过多年连续、不间断地下开采(1931-2001),地表出现了大范围的塌陷、冒落区,地下形成了未处理的采空区。
2001年初卢安夏铜矿遭受了一场50年一遇的暴雨导致整个卢安夏矿井被淹,2004年陆续关闭了14号、18号和28号竖井,相关区域开采工作停产至今。约有120万吨铜金属量被大水淹没。
2.2.开采技术条件
穆南浅部矿山历史上采用过房柱法、空场法以及崩落法开采高品位、厚大矿体,井下形成了大量采空区和残存低品位资源。玛希巴采用露天开采近地表的氧化矿,地表1204m以下的硫化矿及部分氧化矿尚未开发利用。
穆南浅部、玛希巴矿体区域位于SS48~SS66线,长约2.5公里,倾向北东,海拔标高1240m~570m,埋深至670ML。
(1)工程地质条件
矿体及底板为较坚硬岩组,岩石完整程度中等完整-较完整,底板砾岩总体表现为较完整,局部完整性差,对采矿工程布置产生重要影响,但厚度相对较薄,其下部的泥质石英岩稳定性好。矿体及顶底板围岩工程地质条件为中等型。
(2)水文地质条件
矿区地处Kafue河补给、径流区,主要含水岩组为碳酸盐岩夹碎屑岩溶洞裂隙含水岩组,含溶洞裂隙水,富水性中等,水量中等。总体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属复杂类型。
(3)环境地质条件
矿区内的区域稳定性较好,矿区现状地质灾害弱发育,危险性小,现状矿区生产作业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总体认为矿区的环境地质条件属中等类型。
总体判断本矿区开采技术条件属以水文地质问题为主的复杂类型矿床。
3.招标范围
3.1供货及服务范围: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执行标准单位数量备注1凿井提升机JKZ-4×3P/套1配4m天轮一个
1、本合同价含设备本体、专用工具、安装调试备品备件、1年期备品备件、
技术资料、技术配合、出口包装费、运输费及保险费和各种税费,以及供方派遣技术人员到需方使用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服务费等一切费用(服务时长1个月)。
2、报价所涉及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增值税计税法,设备及配件税率13%。
3.本文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做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格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的优质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境保护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3.2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80天内具备交货条件,具体送货时间以需方通知为准。交货地点:上海指定港口或仓库。
交货地点:上海指定港口或仓库。
3.3合同相对人:
合同相对人为湖北中色矿山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与履约由湖北中色矿山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果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业绩要求:应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一份同类标的物(凿井提升机)销售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供货范围所在页、并必须显示合同标的、合同签订时间等有关内容)或结算发票扫描件。
(3)信誉要求:应提供商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请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
十二项商业信誉承诺书)。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提供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投标人应保证财务报表真实有效,如存在弄虚造假问题,招标人保留追索的权利;投标人的成立年限少于上述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5)其他要求:
a.本项目仅接受设备制造商及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在制造商授权下参与本招标项目的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项资格审查资料),持有其他格式的制造商授权文件的投标人,不视为代理商。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制造商投标材料的业绩要求。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b.投标人需提供供货承诺函,应保证承诺函真实有效,如存在弄虚造假问题,招标人保留追索的权利。
c.具有有效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材料生产许可证、制造、维修计量器具许可证等)。相关产品具有有效的国家规定的强制认证证书(包括但不限于3C认证等证书)。如标的物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许可、无国家强制认证证书的,无需提供相关许可证、证书。
(6)如招标文件中其他章节内容与本部分内容有冲突,应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加注★的条款,或已注明为实质性要求的条款,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许静然
咨询电话:13051951971
邮 箱:zhaobiao032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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