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神东煤炭布尔台煤矿西南区副斜井工业广场扩建工程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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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10
相关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关联企业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布尔台煤矿西南区副斜井工业广场扩建工程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605680,招标人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项目单位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之东南,为乌兰木伦镇所管辖。布尔台煤矿西南区副斜井工业广场扩建项目位于松定霍洛村,布置在阿新线与一盘区最后一个工作面之间,在阿大一级公路24km处附近,向南距阿新线112m,该场地距离现有主井工业场地约23km。地形较为平坦,交通较方便。本次扩建内容主要包括:联建楼(倒班宿舍、食堂与活动室、区队办公室、职工浴室、地下车库)、胶轮车库、区队库房及电焊房、二层架空候车检身房、污水处理站、水泵房、锅炉房、门房、危废库、事故水池、雨水收集池、隔油沉淀池、停车场设施、硬绿化场地等。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的方式,依据初步设计和技术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建筑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运输、装卸和现场保管等)、安装、调试和联合试运转、人员培训等。
主要包括初步设计范围内所涉入场及场区道路、护坡、围墙及联建楼(倒班宿舍、食堂与活动室、区队办公室、职工浴室、地下车库)、胶轮车库、区队库房及电焊房、二层架空候车检身房、污水处理站、水泵房、锅炉房、门房、危废库、事故水池、雨水收集池、隔油沉淀池、停车场设施、硬绿化场地、给排水系统(含二期供水接入外网)、消防系统、暖通系统、供配电系统等在内的全部设施。总建筑面积53157.14㎡。建成后能够满足综采队、机电队、掘进队、通风队、运转队、车队及配套后勤及污水站等共计762人的生产生活需求。具体工程量详见初步设计。本项目仅划分一个标段。
2.1.3项目地点: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布尔台煤矿。
2.1.4工期:总工期368日历天,其中,场坪工程: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11月15日;全部实体工程:2027年3月15日至2027年12月30日。(2026年11月16日至2027年3月14日为冬歇期,冬歇期不计入有效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并提供以下有效的资质证书:
a.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房屋建筑工程E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5亿元,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另须提供每份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工程款支付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必须体现项目信息、发票代码(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发票开具日期须在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不含当日)至少60日历日前,否则对应业绩按无效认定。招标人保留对所有已结算发票的查验权。)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