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肺动脉取栓支架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肺动脉取栓支架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人民币 250000.00元,本项目预算单价为25000元,根据中标单价据实结算,预计使用数量10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肺动脉取栓支架系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肺动脉取栓支架系统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须按照国家最新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生产或经营医疗器械;
3.3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附件)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
3.4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在中国出资组建的法人机构或具有授权资格的代理商(其中:具有授权资格的代理商授权的须出具证明其具有授权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向其出具针对本项目采购人的授权书。关于投标人出具的授权书中,采购人应包含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
3.5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信用青岛”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信息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 07月09日08 时30分到 2026年07 月1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地点:青岛市;
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需携带以下材料现场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以下两项提供任意一项:
(2.1)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自拟,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并加盖公章及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
(2.2)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并加盖公章及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社保证明材料须提供自报名之日起前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授权委托人姓名、缴纳单位名称、缴纳月份等信息,若社保为第三方代缴还须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代缴社保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报名材料中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须加盖鲜章,不接受彩印件、电子签章等材料。投标人按照上述时间、地点及方式要求现场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不允许代买标书、不接受邮寄报名。若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售价:每套300元整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9日14时00 分
递交方式:青岛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9日14时00 分
开标地点:青岛市
1. 项目概况:现对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肺动脉取栓支架系统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名称: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肺动脉取栓支架系统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肺动脉取栓支架系统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250000.00 元,本项目预算单价为25000元,根据中标单价据实结算,预计使用数量 10套。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2投标人须按照国家最新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生产或经营医疗器械;
5.3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附件)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
5.4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在中国出资组建的法人机构或具有授权资格的代理商(其中:具有授权资格的代理商授权的须出具证明其具有授权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向其出具针对本项目采购人的授权书。关于投标人出具的授权书中,采购人应包含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
5.5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信用青岛”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信息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
5.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26 年7月9日起至 2026年7 月 15 日,每天上午 8: 3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青岛市;
7.3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需携带以下材料现场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以下两项提供任意一项:
(2.1)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自拟,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并加盖公章及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
(2.2)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并加盖公章及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社保证明材料须提供自报名之日起前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授权委托人姓名、缴纳单位名称、缴纳月份等信息,若社保为第三方代缴还须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代缴社保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4以上报名材料中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须加盖鲜章,不接受彩印件、电子签章等材料。
投标人按照上述时间、地点及方式要求现场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不允许代买标书、不接受邮寄报名。若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7.5售价:每套300元整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7.6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且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8.1时间:2026年7月29 日 13 时 30 分起至 14时 00 分整止。
8.2地点:青岛市
9.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9.1时间:2026 年7月29日14时 00分整。
9.2地点:青岛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经 理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 箱:cg10014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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