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鹿马登乡布拉底村农文旅融合示范村(二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福贡县鹿马登乡布拉底村农文旅融合示范村(二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240000
最高限价(元):3239366.7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福贡县鹿马登乡布拉底村农文旅融合示范村(二期)项目
预算金额(元):3240000
简要规格描述:完成福贡县鹿马登乡布拉底村农文旅融合示范村(二期)项目,包括茶园生产步道、污水处理设备及配套管网设备、建设蓄水池(地埋式)300 立方米、水泵房及其他基础附属工程、挡土墙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提供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拟派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内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注:若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已做变更的,需提供全套项目经理变更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成交人确定前已在其他项目中中标(成交)并担任项目经理,且投标时未提供项目经理变更材料的,视其为“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截止时间后磋商现场工作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7月03日至2026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
信息发布:634256816@qq.com 客 服QQ:634256816 1204481167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11号 邮编:10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