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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和安县矿业大道等6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7月02日 19:5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新疆分网 【打印】 【显示公告正文】【显示公告概要】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和田地区和安县矿业大道等6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品目采购单位和安县发展改革和建设局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07月02日 19:5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7月02日至2026年07月09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7月13日 10: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和田市火车站对面西丹商业广场季枫酒店旁边上三楼预算金额¥98.8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霞项目联系电话15999238379采购单位和安县发展改革和建设局采购单位地址和田地区和安县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03-7830738代理机构名称新疆万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栏杆17村深喀大道181号西泓世贸大厦1幢13层1306、1307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999238379
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和安县矿业大道等6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13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WS-HTCS-02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和安县矿业大道等6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88000 最高限价(元):988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和田地区和安县矿业大道等6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88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新建市政道路5565米,其中:矿业大道1780米,红线宽度36米;矿丰路564米、和兴南路1426米、矿兴路738米,红线宽度均为24米;矿安路583米,矿富路474米,红线宽度均为18米。配套建设给水、排水、中水及电力、通信等附属设施。对本项目进行工程初步设计咨询服务,包括: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阶段全过程配合服务(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设计过程中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协调和初步设计修改),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复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企业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满足下列任一情形: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③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本单位注册有效的市政类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02日至2026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3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7月13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 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 ,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95763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和安县发展改革和建设局地 址:和田地区和安县联系方式:0903-783073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新疆万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栏杆17村深喀大道181号西泓世贸大厦1幢13层1306、1307室联系方式:1599923837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霞电 话:15999238379附件信息:和田地区和安县矿业大道等6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288.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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