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庙岭金矿有限公司新建九沟尾矿库(水沟2#尾矿库接替库)勘察项目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嵩县庙岭金矿有限公司新建九沟尾矿库(水沟2#尾矿库接替库)勘察项目,采购人为嵩县庙岭金矿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嵩县庙岭金矿有限公司新建九沟尾矿库(水沟2#尾矿库接替库)勘察项目;
2.2项目编号: DKYY-MLFW-202620260618;代理机构编号:ZXYZB-2026-144;
2.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嵩县庙岭金矿有限公司新建九沟尾矿库(水沟2#尾矿库接替库)勘察项目,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
2.5最高限价:97万元;
2.6服务期限: 90日历天;
2.7服务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嵩县庙岭金矿;
2.8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2.9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其他供应商身份证明材料(若为
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响应文件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供应商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甲级资质(联合体形式参与
的,联合体成员根据各自分工满足相应的资质即可);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与供应商签订劳动合同,
提供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信
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
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
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若为联合
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5其他要求:(联合体形式参与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
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本项目牵头人不做要求,牵头人负责参与询比采购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须提供联合
体协议书。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不做要求);
(2)若联合体供应商有两家成员共同承担相同勘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
服务期限等全部合同义务;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交,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获取询比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响应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必须予以认可。递交保证金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7日,每天00:00-23:59(北京时间)。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bjzbcg80@163.com
联系人: 高 工
咨询电话:
邮 箱:bjzbcg8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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