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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行业领域拟开展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项目1)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7-01 信息名称伊宁市应急管理局地址伊宁市新华西路665号市政府一楼浏览 0
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首页 政采法规 购买服务 监督检查 信息公告 国际专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竞争性磋商公告 伊宁市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行业领域拟开展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项目1)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6月30日 17:3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新疆分网 【打印】 【显示公告正文】【显示公告概要】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伊宁市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行业领域拟开展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项目 1)三次品目采购单位伊宁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06月30日 17:35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6月30日至2026年07月07日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7月10日 10: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政采云系统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预算金额¥2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廖清钦项目联系电话18196949061采购单位伊宁市应急管理局采购单位地址伊宁市新华西路665号市政府一楼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150206301代理机构名称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伊宁市山东路3199号福瑞家苑综合楼G区311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196949061 ‍    项目概况                                                        伊宁市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行业领域拟开展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项目 1)三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10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HC-2026-027     项目名称:伊宁市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行业领域拟开展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项目 1)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伊宁市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行业领域拟开展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项目 1)三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    单位:元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 1 家服务机构完成伊宁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技术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30日至2026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0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7月10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CA申领地址查看网址https://www.xjca.com.cn/article/content/201802/582/1.html,CA服务电话:0991-281-9290。2、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应安装“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拒收。“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版块获取。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4、服务与支持。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含集采机构)及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政采云热线人工号码:400-881-7190(工作时间:工作日08:00~20:00)。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伊宁市应急管理局地 址:伊宁市新华西路665号市政府一楼联系方式:131502063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伊宁市山东路3199号福瑞家苑综合楼G区311联系方式:1819694906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廖清钦电 话:18196949061附件信息:三次-伊宁市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行业领域拟开展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项目 1)(招标文件)(2).pdf638.9K 相关公告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网站标识码:bm14000002  |  京ICP备19054529号-1  |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68号 © 1999-2026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版权所有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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