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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金源分公司压缩空气站房二期扩容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6-06-30 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浏览 0
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金源分公司压缩空气站房二期扩容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热电供热设施建设改造三期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热电供热设施建设改造三期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合发改能源〔2025〕501号 1.4 招标人: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金源分公司压缩空气站房二期扩容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6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6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主要对压缩空气站房进行扩容改造,建设一台750标准立方米每分钟蒸汽拖动空压机组及其配套设施,配套设计、采购、安装等施工。该项目为合肥热电供热设施建设改造三期工程子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2748.80万元 2.8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整体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交钥匙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空压站房南边建设一台750标准立方米每分钟汽轮机拖动空压机组及其配套设施。(汽轮机型号暂定为B5-8.83/1.2,汽轮机的功率暂定为5000千瓦左右,最终按空压机所需的功率进行匹配设计,满足空压机正常使用需求,压缩空气量不低于750标准立方米每分钟)。空压机压力是1.0Mpa,压力露点小于-40℃,无油、无尘,流量为750标准立方米每分钟,汽轮机与空气压缩机主机统一设计、安装、开机调试及售后服务。 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热力系统、供水系统、电气系统、热工仪表控制系统及附属生产工程等确保空压站能够正常运行所必须具备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及储存、施工和安装、相关政府部门的验收申报和审批许可(含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调试、检验、性能试验、性能考核(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报告及挂牌认证)、验收(噪音需满足环保要求)、消缺、培训、协助招标人进行报建报规产证办理(含消防、规划、防雷接地、白蚁防治、综合验收、城建档案移交、三维测绘、房产证办理等)和最终交付投产等所有相关产品和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1)和(2)要求: (1)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800万元的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或热电联产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业绩中至少含有设计、施工两个阶段工作内容。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在该业绩中承担施工任务或设计任务均予以认可。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的设计资质,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的施工资质;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6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  信息发布:634256816@qq.com 客 服QQ:634256816 1204481167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11号 邮编:10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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