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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区第九煤矿原煤分选捡矸业务招标公告

2026-06-25 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浏览 0
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区第九煤矿原煤分选捡矸业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区第九煤矿原煤分选捡矸业务已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区第九煤矿。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业务为洗煤厂核心辅助生产环节,为原煤分选捡矸全费用总承包,服务于原煤分选、排矸、归集、现场整理全流程生产需求,需保障每日24小时常态化作业,不得影响车间正常生产秩序。乙方每天委派不得少于40人组成的运营服务团队,为甲方老井原煤车间提供服务(服务内容见合同)。 (1)负责对粒径大于50mm的原煤中矸石、铁器及其它杂物进行分拣、处理,做到干净分类存放,分拣过程无混料、无遗漏; (2)负责原煤车间作业区域约30平方内的卫生清理与环境保洁工作; (3)负责作业区域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文明生产管理,配合甲方完成现场安全检查、煤质抽检等工作; (4)负责分拣出的矸石、杂物按甲方指定地点堆放,做到分类清晰、堆放规范,不影响现场生产秩序; (5)配合甲方完成其他与原煤分选捡矸相关的工作内容,乙方应确保其运营服务团队及成员服从甲方现场管理。 2.1.1服务地点鹤煤九矿老井原煤车间;中标人作为独立经营、独立用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业务总承包主体,自主完成全部人员招聘、培训、排班考勤、薪酬发放、各类保险足额缴纳、现场人员安全管理,全面覆盖以下全部运营成本: (1)人工薪酬(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补贴等); (2)各类保险及法定福利; (3)生产耗材、日常工具耗材、劳保用品费用; (4)安全保险、现场管理、厂区保洁费用; (5)通勤、食宿及各类津贴补贴; (6)零星辅助作业及合同执行期间可能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7)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不再产生任何零星签证、零星用工、物资增补、加班补差等额外费用支出。 (8)服务成果要求:对大于50mm矸石、铁器、杂物完成分拣、干净分类规范堆放,物料分类、堆放标准满足甲方生产及验收标准;本合同为成果式总承包合同,甲方仅对分选堆放成品成果验收,不直接管理中标方任何从业人员,不制定工人考勤、奖惩、排班制度,不向工人发放任何报酬、福利,与中标人从业人员无任何劳动、劳务隶属关系。合同价款按月度分选作业成果验收量结算,总价包含所有人员的全部运营成本,中标人开具外包服务类发票,不得开具劳务费发票。 (9)责任风险:凡中标方与其从业人员产生劳动纠纷、工伤、人身损害、群体性信访,全部由中标方独立处理并全额赔付;若因此导致招标人被起诉、垫付赔偿、行政处罚、停产损失,招标人有权全额向中标方追偿,且可单方扣除合同款、解除合同。 2.2服务期限:原则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终止合同。 2.3服务地点: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区第九煤矿老井原煤车间。 2.4 服务人员配置及管理要求 为保障24小时连续生产及分拣作业质量稳定,乙方须自主足额配置满足现场生产需求的作业人员。 人员配置、招录条件、岗前培训、岗位分工、日常排班、考勤管理、绩效考核、人员调换辞退、薪酬标准、各类保险缴纳等全部由乙方独立全权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甲方仅对最终作业成果、现场生产秩序、在岗保障进行监督,不对乙方任何人员进行用工管理、人事支配及制度约束,不参与乙方内部人员管理事务,不建立任何用工隶属关系。 乙方可根据生产负荷、作业强度、人员轮换需求自主增加作业人员数量,所有增加人员产生的人工、耗材、管理、保险等全部费用均包含在合同综合包干总价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5特别权责界定 (1)本项目为业务总承包(成果外包),不属于劳务派遣、劳务用工性质;合同计价依据为作业成果验收量,不以人头数量计价、核算及结算。 (2)乙方所有从业人员系乙方唯一员工,由乙方全权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承担全部劳动法、安全生产法、保险条例规定的全部义务与责任。 (3)因乙方用工不规范、欠薪、管理不当、工伤事故、劳资纠纷、信访维稳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行政处罚、民事追责、连带损失,全部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有权全额追偿及扣减承包款。 3.结算付款方式: 3.1结算方式:每月按照中标价除以365天(平均价)×本月度甲乙双方认可的每日验收单-各项罚款=月度承包费用,按月开具发票交甲方入账;甲方入账后以承兑形式支付。 3.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且通过甲方验收后,(1)付款约定:乙方知悉并认可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流程。(2)付款日为: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开具专用增值税票,在甲方财务挂账之日起开始分期付款;(3)付款期限:自付款日起60个月内付清;60个月内对未付清款项,乙方自愿放弃利息、滞纳金等权利主张,承诺不采用任何方式(包括诉讼)追收,且在60个月后追收也自愿放弃利息、滞纳金、诉讼费等剩余本金之外的权利主张;(4)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承兑汇票等其他有价证券。(不允许负偏离)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承诺书)  4.3 提供无安全事故、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书。(提供承诺书)  4.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若是事业单位提供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签署股权及任职关联穿透声明。(详见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 2026年06月2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01日09时00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  信息发布:634256816@qq.com 客 服QQ:634256816 1204481167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11号 邮编:10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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