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汾西正帮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即“四合一”方案)编制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汾西正帮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即“四合一”方案)编制项目。
1.2采购人:山西汾西正帮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煤矿企业在新立采矿权、扩大生产规模、变更开采方式/开采范围、采矿权延续等情形下,必须编制/修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作为办理采矿许可、开展开采活动、履行生态修复与土地复垦义务的法定技术依据与必备文件。《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审查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1〕1号)文件要求,对山西省实施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合并编制审查,简称《矿山开发治理方案》或“四合一”方案。山西汾西正帮煤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由120万吨/年核定为150万吨/年,属矿山企业扩大生产规模的情形,现需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编制山西汾西正帮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即“四合一”方案)。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即“四合一”方案)编制
2.2服务地点:山西汾西正帮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山西省现行的有关矿产资源、生态环境、土地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标准,确保通过专家审查并完成备案。对调查真实性、数据可靠性、技术可行性全面负责,承担因编制问题导致评审不通过的整改责任。。
2.4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须具备水文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附证书,提供本单位6个月以内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财务要求: 无 。
(4)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止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
3.2信誉要求:(请登录)
3.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请登录)(5)其他禁止情形: 无 。
3.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技术成果的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
从2026年6月24日17:00至2026年6月29日17:00(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
信息发布:634256816@qq.com 客 服QQ:634256816 1204481167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11号 邮编:10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