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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资讯#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消防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06-22 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浏览 0
招标资讯#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消防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消防维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3.91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全校消防设施常态化维护保养、故障维修、应急处置、消防技术咨询、隐患整改指导、设施设备资料更新归档及配合消防检查验收等全套服务,服务范围覆盖松江校区、学生社区、古北校区所有消防系统及设备,包含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防火门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稳压设备、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消防电话系统等全部消防设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已在全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完成备案登记,系统内登记服务类别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投标时须提供该系统完整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4)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且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经营范围;    5) 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6) 供应商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从业信用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7)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接受转、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22日13时03分到2026年06月2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1) 购买时间:报名投标单位应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上午9:30—11:00,下午13:00—16:00)携带: ①营业执照 ②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 ③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④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资料 进行现场验证,验证后原件退还,现场报名前请先打电话确认。 (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采用现金支付方式,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3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13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消防维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预算23.91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全校消防设施常态化维护保养、故障维修、应急处置、消防技术咨询、隐患整改指导、设施设备资料更新归档及配合消防检查验收等全套服务,服务范围覆盖松江校区、学生社区、古北校区所有消防系统及设备,包含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防火门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水泵、稳压设备、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消防电话系统等全部消防设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已在全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完成备案登记,系统内登记服务类别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投标时须提供该系统完整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4)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且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经营范围;    5) 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6) 供应商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从业信用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7)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接受转、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6月22日13时30分到2026年6月2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1) 购买时间:报名投标单位应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上午9:30—11:00,下午13:00—16:00)携带: ①营业执照 ②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 ③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④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资料现场验证,验证后原件退还,现场报名前请先打电话确认。 (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采用现金支付方式,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上海市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7月1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上海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 信息发布:634256816@qq.com 客 服QQ:634256816 1204481167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11号 邮编:10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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