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紧密型医共体基层分院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YNGS[2026]03-2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牟定县紧密型医共体基层分院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0%,招标人为牟定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①江坡分院、蟠猫分院、共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②新旬分院、戌街分院、新桥分院、凤屯分院、天台分院、安乐分院、田心分院分别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牟定县紧密型医共体基层分院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牟定县紧密型医共体基层分院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竞争性磋商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规定,受牟定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的委托,对牟定县紧密型医共体基层分院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供应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牟定县紧密型医共体基层分院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项目编号:YNGS[2026]03-28)。
2.2项目内容①江坡分院、蟠猫分院、共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②新甸分院、戌街分院、新桥分院、凤屯分院、天台分院、安乐分院、田心分院分别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牟定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告编制,各卫生院具体工作内容如下表:
序号 分院 编制床位(张)开放床位(张)工作内容最高限价(元)
1江坡分院1521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7000.00
2蟠猫分院1616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7000.00
3公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13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7000.00
4新甸分院2312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建设项目峻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50000.00
5戊街分院2121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建设项目峻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50000.00
6新桥分院4821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建设项目峻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50000.00
7凤屯分院2323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建设项目峻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50000.00
8天台分院2826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建设项目峻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50000.00
9安乐分院3027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建设项目峻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50000.00
10田心分院2117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建设项目峻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50000.00
★注:供应商需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服务内容完成并取得相关文件
2.4服务地点:牟定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2.5预算金额37.1万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供应商须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且在2023年1月1日至今无失信记分记录(提供平台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资格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
3.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6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扫描件)或(2023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须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3.7纳税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若公司成立不足1个月或免税免缴纳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8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若公司成立不足3个月或免税免缴纳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9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函。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05月22日起至2026年05月28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60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2026年06月3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3日10时00分。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22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28日17时30分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3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3日10时0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许静然
手 机:1305195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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