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矿网 飞矿网
首页/招投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示」义县停车位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电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5-15 监管部门提起投诉浏览 0
义县停车位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电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义县停车位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电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7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义县停车位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电设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义县停车位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电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义县停车位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电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5日08时30分到2026年05月2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时间:2026年05月15日至2026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锦州市; 方式:现场领取;售价:500元/包(售出不退);报名所需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5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锦州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锦州市) 项目名称:义县停车位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电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包; 预算金额:370,000.00元; 最高限价:370,000.00元; 采购需求:义县停车位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电设计,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加盖公章的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采购单位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王   经  理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100143@163.com 信息发布:634256816@qq.com 客 服QQ:634256816 1204481167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11号 邮编:100143
举报收藏 0
推荐图文
推荐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