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集团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营盘壕煤矿主通风机房智能化改造工程施工劳务分包采购公告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
(1)项目概况:拆除范围:需拆除的顶板为C40砼,厚度为350mm,长5700mm,宽1150mm,拆除面积6.6㎡,内配钢筋;拆除的两侧墙体为C40砼,厚度为350mm,高度5350mm,宽度1150mm,拆除面积为12.3㎡,内配钢筋;拆除的混凝土底板为C40 P6混凝土,厚度为150mm、长5700mm,宽度1150mm,拆除面积6.6㎡,内配C18钢筋;两块相同的拆除部位位于南北两侧主通风机主体结构。
周边环境:拆除区域周边的建筑物、管线、道路等情况较为复杂,需现场勘测,拆除作业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2)谈判范围:
土建部分按设计蓝图完成风道静力切割拆除、结构及基础施工、预埋件安装、植筋、钢筋加工安装、二次灌浆及结构浇筑、钢结构及防雨棚安装、垃圾清运等;
安装部分按设计蓝图完成风门及底座安装、风门传感器等零部件安装、原有风门及底座拆除改造、原有电控系统拆除及改造、电控系统安装及调试、集控及监控系统安装与调试、防雷接地系统安装及检测、设备及材料二次倒运、吊装、垃圾清运等;
施工产生的各种建筑垃圾、安装期间的各种垃圾(包括但不限于外包装、残渣碎屑、低值易耗品等)等的外排清理工程,由【报价人】自行依法合规处理;
除采购清单明确标注由【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及材料外,其余主辅材由【报价人】负责采购。
1.2实施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嘎鲁图镇营盘壕煤矿。
1.3工期要求:自中标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要求的大临施工(除不可抗力外,无论何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付款延期、出现争议等,不得擅自停止施工或拖延工期,从而影响约定的工期),全部施工完成,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报价人自行提前工期不奖。因报价人原因造成工期滞后,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报价人合同内施工内容及范围调整,报价人无条件服从。
1.4最高限价:32万元 (含税3%,投标人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
1.5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文本“第七条”工程款的支付。
(2)投标报价说明:
①本次谈判报价为总价报价,总价为暂定金额。实际结算按“第六章 响应文件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劳务报价单据实结算,【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施工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要求。全费用综合单价是不可调整单价。
②综合单价:人工费(全体施工人员的保险、体检、衣食住行、工资、意外伤害等全部费用)、手头工具、材料费、地方关系协调费、包装费、运输费(水平运输、垂直运输、装车、卸车、区域内二次或多次倒运)、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全过程产生的垃圾清理、清运、迎检卫生清理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包成品保护、包竣工验收、保险需购买当地政府认可保险,保险包含安全生产责任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双保险、入场前体检费、培训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完成上述分部分项工作发生的一切费用。所有非【采购人】供应材料单价均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算。《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③【报价人】报出的投标报价一旦中标,报价中没有填写的有关费用或漏项、错项结算时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
④根据需要,【采购人】有权删减某一分项工程,结算按实际完成项计算,单价不做调整。
⑤【报价人】必须按此格式进行报价,不接收其它方式报价。
⑥【采购人】供应机械:无,施工用机械全部由【报价人】供应。除本报价单【采购人】供应材料及设备外,其余所有主辅材由【报价人】提供。
⑦【报价人】报价为含税价,税率一般纳税人为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6质量/服务标准:现场具体施工要求和施工规范详见“第四章技术规范及相关要求”。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施工劳务分包不分等级资质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3人员要求:各项人员配备齐全须持证上岗。
2.4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3年以来)完成至少3个类似项目,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备注:此项只作为加分项,不作为否决项;工程合同证明材料要包含合同封皮、工程内容、合同签订页等。报价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工程合同、验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或被投诉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的,一旦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损失。
2.5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提醒:谈判保证金打款只接受公对公户打款,不接受个人打款。
3.采购文件的获取,请于2026年5 月 14 日起至2026年5 月 19 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
信息发布:634256816@qq.com 客 服QQ:634256816 1204481167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11号 邮编:10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