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掘进工作面可抽性论证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采购范围及要求:本项目为矿井9-1512主运巷、辅运巷掘进工作面瓦斯抽采必要性论证编制及服务,包括论证报告的编制、现场指导及论证期间的相关参数测定等,分别出具9-15煤层、4-5煤层掘进期间瓦斯抽采必要性论证报告。(详见技术规格书)。
1.2 工期/服务期:合同签署后,15日内按要求出具抽采必要性论证报告,招标方现场施工期问提前通知投标方,由投标方现场指导井进行相关参数测定。
1.3 结算期限及比例:服务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税率6%)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完成后付合同总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3个月,质保期满无质里问题,投标方到招标方相关科室办理质保金解除证明,招标方财务科收到证明后返还质保金(无息),6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如有扣款事项,在质保金中相应扣除,扣款不足部分乙方应在5日内足额补齐,同时质保金不再退还。
1.4 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商业承兑、山能财司承兑汇票。
1.5 报价要求:总价报价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报送,不同时报送的,视为报价无效。
1.6 最高限价:72万元。
涉及使用甲方水电、住宿等须收费,相关计量工具须由甲方确认。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地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甲级资质且在国家矿监局网站各案。
2.3项目经理要求:无。
2.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现金流,具备较好的履约实力。
2.5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2.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的各类证件,须提供原件扫描件;严禁上传复印件的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对于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将没收谈判保证金,并依法严肃处理。
3.业绩及其他要求
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投标方具有相关抽采必要性论证工作业绩不少于3个。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5月13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23:55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信息发布:634256816@qq.com 客 服QQ:634256816 1204481167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11号 邮编:10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