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矿业-集团-付村煤业有限公司委托知识产权咨询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公告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项目概况:为推动公司专利申报规范运行,提高专利授权率,针对目前公司各生产区队及专业科室发明创造等项目较多,但公司缺乏相应的理论分析及技术论述等相关资料,通过第三方有资质的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专业机构,对专利申请文件的质量进行控制,提高专利授权率,实现专利价值的最大化,为公司的创新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1.2结算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或电汇(优先银行承兑);乙方根据甲方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具有法律效力的专利受理通知书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确认后分两期支付(合同生效后每6个月支付一次)。
1.3质量标准/要求:《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规范》(GB/T34833-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修订)
1.4服务期:365日历天,投标人可自报最优服务期。
1.5最高限价:86100.00元(含税)。
1.6实施地点:枣庄矿业(集团)付村煤业有限公司。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具有国家认定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资质;
2.3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5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供应商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需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有与本次投标相同或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发票原件扫描件为准。本要求为响应项条款,未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被证实与真实性不符,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4.采购文件的获取,请于2026年5月12日起至2026年5月1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
信息发布:634256816@qq.com 客 服QQ:634256816 1204481167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11号 邮编:10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