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里街道中转二站渗滤液污水处理设备管理维护竞争性磋商公告
谷里街道中转二站渗滤液污水处理设备管理维护 NJRC-2026-1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5月22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谷里街道中转二站渗滤液污水处理设备管理维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万元
最高限价:18.975万元(应商的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谷里街道中转二站渗滤液污水处理设备管理维护,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半年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6.根据(宁财购通〔2021〕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以上第2-5项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并对资格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仅提供资格承诺书的,须在中标后按承诺函要求另行提供由承诺书替代的相关证明材料。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
1.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应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2.供应商可现场获取,现场领取须携带上述所有资料纸质件加盖公章,至南京市江宁区;
3.售价:0.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5月22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
时间:2026年5月22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诚信档案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王 经 理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100143@163.com
信息发布:634256816@qq.com 客 服QQ:634256816 1204481167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11号 邮编:10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