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招标资讯!银川市中医医院金凤院区污水处理维保服务、污水在线监测运维服务、两院区摆渡车及员工通勤车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CZH-2026-006)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一、招标条件
本银川市中医医院金凤院区污水处理维保服务、污水在线监测运维服务、两院区摆渡车及员工通勤车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9万元,招标人为银川市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标段:污水处理维保服务;二标段:污水在线监测运维服务;三标段:两院区摆渡车及员工通勤车服务项目(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银川市中医医院金凤院区污水处理维保服务、污水在线监测运维服务、两院区摆渡车及员工通勤车服务项目一标段;
(002)银川市中医医院金凤院区污水处理维保服务、污水在线监测运维服务、两院区摆渡车及员工通勤车服务项目二标段;
(003)银川市中医医院金凤院区污水处理维保服务、污水在线监测运维服务、两院区摆渡车及员工通勤车服务项目三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银川市中医医院金凤院区污水处理维保服务、污水在线监测运维服务、两院区摆渡车及员工通勤车服务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注:第1.3-1.6项条款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本承诺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002银川市中医医院金凤院区污水处理维保服务、污水在线监测运维服务、两院区摆渡车及员工通勤车服务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注:第1.3-1.6项条款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本承诺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003银川市中医医院金凤院区污水处理维保服务、污水在线监测运维服务、两院区摆渡车及员工通勤车服务项目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注:第1.3-1.6项条款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本承诺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三标段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8日15时30分到2026年05月08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认真填写附件中的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将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即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将发送至各供应商登记邮箱。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需自行下载,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银川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银川市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 机: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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