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溪湖区火连寨梨树沟地区非煤矿山区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招标公告
2026年04月24日 17:3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辽宁分网 【打印】 【显示公告正文】【显示公告概要】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本溪市溪湖区火连寨梨树沟地区非煤矿山区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品目采购单位本溪市溪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区域溪湖区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4日 17:30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4月24日至2026年05月07日每日上午:17: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4日 09:00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预算金额¥460.24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先生项目联系电话18341476853采购单位本溪市溪湖区应急管理局采购单位地址溪湖区彩屯街道华阳街8A栋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42860558代理机构名称辽宁中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196-5号H132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341476853附件:附件1本溪市溪湖区火连寨梨树沟地区非煤矿山区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doc
公告信息 本溪市溪湖区火连寨梨树沟地区非煤矿山区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中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4-24 项目概况 本溪市溪湖区火连寨梨树沟地区非煤矿山区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503-00363 项目名称:本溪市溪湖区火连寨梨树沟地区非煤矿山区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602400 最高限价(元):46024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需求: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技术服务:综合运用资料分析、现场调查、物探钻探、测量航飞及室内外试验等手段,全面普查调查区采空区、地质构造、水源及导水通道、露天边坡等隐蔽致灾因素,编制普查报告并完成专家评审验收。1、资料搜集与分析收集区域内矿山、尾矿库相关勘查、开采、运行等资料及图纸台账,掌握其基本情况及过往灾害情况。通过调查走访补充完善资料,结合生产规划,分析既有资料完整性与可靠性,确定普查内容、目标及方法。2、采空区探查梳理既有地质资料,摸清采空区分布、规模及危害程度;对可抵达采空区开展坑道调查,核实相关参数。排查普查工作范围内废弃井巷等遗迹,对疑似区域布设物探测线,对异常区域实施钻探验证。3、地质构造普查摸清影响生产安全的褶皱、断层等构造的分布、类型及危害;对可抵达区域开展坑道调查,核实断层破碎带相关情况。调查普查工作范围内地表构造露头,采用高密度电阻率法探查构造异常带,实施钻探工程验证异常情况。4、水源与通道普查收集相关水文资料,摸清影响矿山安全的水文地质要素;调查井下水文地质现状,物探探查导水构造,实施钻探验证物探成果。5、露天边坡普查收集露天边坡地质灾害及工程地质相关资料,通过航飞及实地测量确定采坑、排岩场等基础参数。调查露天边坡地质特征,对不稳定边坡实施钻探,取样开展室内试验测定相关物理力学参数。6、普查报告编写与评审整理汇编本次普查所有成果资料,校核分析确保真实完整。编制符合规范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包含工作概况、普查方法等核心章节。组织专家评审,根据意见修改完善报告,形成正式版并提交成果资料归档。合同履行期限:90天(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90天(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甲级;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无不良记录,无在建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4日17时30分至2026年05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5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请供应商下载文件时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市溪湖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 溪湖区彩屯街道华阳街8A栋 联 系 方 式:024-42860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196-5号H132室 联 系 方 式:18341476853 邮 箱 地 址:lnzdxmglyxgsbx@163.com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华南广场支行 账 户 名 称:辽宁中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709865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834147685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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