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案例

2020-07-13 IP属地 未知00

危废案例

No.1 中金岭南倾倒千吨危废事件

基本案情

20144月开始,江某(温州市某科技环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了消化其库存和谋取私利,雇佣温某处理掉未经过处理的化学污泥,后温某又将船运、倾倒化学污泥的业务承包给陆某。陆某明知倾倒化学污泥会污染环境,但在利益的驱动下,多次将污泥用船运到瓯江口倾倒。后又雇佣陈某找来船夫叶某等人大肆向瓯江倾倒化学污泥。至2014715日,江某等人共计倾倒化学污泥约4200余吨。

 

案情追踪

经调查发现,倾倒的化学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需进行无害化处置,陆某等人在明知倾倒的污泥会污染环境情况下,伙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法院从裁定:该公司和负责人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200万元,董事长被判有期徒刑5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陆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责令陆某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予以没收。获刑的被告人中,除江某、陆某外,其他人还有承包者,有负责运输的,有负责倾倒的,甚至还有船夫。

No.2 常州毒地污染案

基本案情

常州外国语学校自20159月份搬到新校址后,493名学生先后被检查出皮炎、血液指标异常等情况,个别学生查出患有淋巴癌等。而学校附近正在开挖的地块上曾是三家化工厂,常隆化工、长宇化工和华达化工,生产剧毒类产品,将有毒废水直接排出厂外,将危险废物偷偷埋到了地下,对环境带来了很大隐患。学生们的身体异常情况疑与化工厂“毒地”相关。

 

案情追踪

事件曝光后,环保部与江苏省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对相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2016429日上午,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就常州“毒地事件”正式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请求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三家企业消除其原厂址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同时在国家级、江苏省级和常州市级媒体上向公众赔礼道歉,并承担原告因本诉讼支出的各种费用等。

No.3 靖江养猪场地下填埋危废案

基本案情

20159月,周建刚在网上公开举报靖江的一个养猪场地下填埋了上万吨有毒物质,将矛头指向两家上市公司。据勘测,受污染面积相当于“20多个标准篮球场大小”,挥发性有机气体的数值爆表。当年12月,最高检、环保部、公安部联合督办此案。

 

案情追踪

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汝祥、原靖江市侯河石油化工厂押运员高苏清、长青公司原环保办副主任高冬书等三名被告人提起公诉。经泰州、扬州两地政府、靖江市马桥镇原侯河石油化工厂危险废物清理处置及环境修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江苏长青农化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业多次协商,2016615日,达成赔偿1.9亿元环境修复协议。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以污染环境罪,一审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二年至三年有期徒刑,其中主犯周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No.4 山东章丘危废倾倒案

20151021日,在济南市章丘区普集镇上皋村废弃煤井发生一起重大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事件,造成4人当场死亡,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约3000 余万元。

 

案情追踪

此案共牵出7家违法化工企业。涉嫌犯罪的山东省内5家化工企业,已有10名企业相关负责人被刑事拘留、取保候审或执行逮捕,案件累计对25名涉案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12人已被批准逮捕,3人在逃。

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单位山东某新能源有限公司、山东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二十万元至一百万元不等的罚金;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某等17人六个月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八千元至六万元不等的罚金

No.5 浙江海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

基本案情

2013年,余某、赵某等人先后使用轮船,将印染皮革污泥陆续运输至江西星子县鄱阳湖、江苏常熟市、京杭大运河以及嘉善县姚庄镇,通过秘密填埋、倾倒、排放的方式,在夜间等秘密时段对污泥进行处理。2014年,海宁市环保和公安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先后对24名涉案人员依法进行逮捕,其中23人被判刑。经检测,其非法处置的印染、皮革污泥中分别检出重金属铬、铜、锌、镍等成分。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此类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无疑,此案非法处置数量高达20000余吨。

 

案情追踪

海宁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26个月,并处罚金十万五千元;被告人赵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6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被告人邵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28个月,并处罚金十一万元;其余涉案人员均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其中,被告人刘某因有自首情节,免于刑事处罚。

No.6 河北保定危废致死案

基本案情

2015518日,保定市蠡县东环路忠义停车场门脸房,一家小饭店店主李某在自家饭店厨房内操作时,因吸入不明气体突然晕倒,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医认定系有毒气体中毒死亡。经查这个停车场的经营者李某忠通过中间人与不法犯罪团伙勾结,非法倾倒工业废液并从中获利。犯罪嫌疑人倾倒的废液产生了有毒有害气体,将李某熏倒致死。

 

案情追踪

通过5个多月的调查走访,专案组一举打掉涉及石家庄、沧州、廊坊及北京等地的两个污染环境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涉及企业20家,查实非法倾倒犯罪事实102次,非法倾倒废酸、废碱3400余吨。此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No.7 青岛新天地违法处置危废案

基本案情

2016618日,新天地静脉产业园——这个在当地运行了近十年的产业园的大门被周围村民堵上了。自今年5月以来,就有周围村民在产业园附近聚集,6月份部分村民静坐抗议新天地固废处置公司污染。622日,针对群众诉求,莱西市环保局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企业对3个焚烧炉的6个重点部位和18个库房自行封存。79日,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因涉嫌环境污染被刑拘。717日,经过多方努力,聚集的村民全部撤离。


案情追踪

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未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要求从事经营活动,存在未如实记录、申报危险废物经营情况;不按核准经营的贮存设施、经营类别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环保部决定吊销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No.8 湖南宁乡跨省非法处置危废案

基本案情

20158月份以来,湖南岳阳某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郑某、湖南某化工厂的法人代表葛某为了节省处置费用,非法将200多吨化工险废液交给彭某某个人进行处置。彭某某通过联系方某等人用大货车运送这些危险废物,并联系魏某、易某等人将这些危险废物进行直接焚烧等非法处置。彭某等人通过这种方式分十几次将上述两公司的200多吨危险废物运送至湖南长沙、湘潭、株洲、益阳、衡阳、江西新余等地进行非法处置,严重污染环境。

201637日凌晨,宁乡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在宁乡县灰汤镇一村级公路上发现20多吨桶装废液,散发出浓烈的刺激性气味。接警后,经县环保局对该批废液抽样检测,发现其PH值小于2,根据危险废物鉴别的国家标准,该批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因行为人涉嫌污染环境罪,宁乡县环保局将该案移送至县公安局。

 

案情追踪

511日至13日,湖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宁乡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专案组远赴江西省宜春市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聂某,并将涉及江西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线索交由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201666日,湖南省公安厅通报称,湖南宁乡县公安局日前破获了一起横跨湖南、江西两省的环境污染案,查扣非法处置的危险废物200多吨,刑拘14人,目前11人已批捕。

No.9 河北唐山涉危废环境污染案

基本案情

2015911日,唐山丰润公安分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将正在丰润区紫草坞村北沙坑旁倾倒、掩埋带有刺鼻味道的红色颗粒物的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唐山丰润公安分局迅速确定暗红色颗粒物为江苏某药业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随即进行立案侦查。

现已查明,江苏某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与山东某危险废物处置企业通过不法中间人,跨省实施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活动。

 

案情追踪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判处陈某某等六人犯污染环境罪。被告人陈某某、杨某某、马某某、张某某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以污染环境罪的共犯论处。

目前,案件已抓获江苏、山东籍犯罪嫌疑人4名,涉及违法违规企业3家,查实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1000余吨。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No.10 四川崇州何某云污染环境案

基本案情

20142月以来,被告人何某云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大量收购、加工和销售装过胶水、稀释剂、油漆树脂、草酸、乙酸等化工溶剂的废旧原料桶,并指使聘用的工人用高压水枪、清洁剂等器具,对这些沾有化学残留物质的废旧空桶进行冲洗,整理后再向外销售牟利。

其冲洗后未经处理的残留物质则通过暗沟直接排放到附近沟渠,造成水体中石油类、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等有毒有害物质严重超标,工厂周边环境遭受严重污染。

 

案情追踪

2016524日,此案由崇州市检察院依法向崇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何某云违反国家规定,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且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清洗废水直接排入地表沟渠,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侵犯国家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已构成污染环境罪。

崇州市人民法院依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犯污染环境罪,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对扣押在案的属于危险废物的废旧化工容器予以没收。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