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组检查发现,该矿存在隐瞒采煤工作面、部分采掘工作面未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管理顶帮、未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部分在用巷道净断面不能满足行人安全的需要、井下2台运行机车驾驶室无车门等5项违法违规行为。对此,监察组现场责令煤矿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监察组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法对该矿作出了如上严肃查处。